礁矸泰东河路330号、332号、334号店面房整体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经董事会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对礁矸泰东河路330号、332号、334号店面房整体招租项目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店面房概况:标段1:位于位于泰东河路,店面房共计4间,房号分别为泰东河路330号(上层)、332号(上层)、334号(上下2层),面积约363.93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平面图;4间店面房整体招租不分割。注: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店面房的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承租限期为:5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条件为: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礁矸经济合作社社员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报名,报名以自然户为单位(一户只允许一人参加报名)。
注:至本项目报名日前拖欠租赁款者(包括拖欠者所在的自然户)均拒绝报名。
四、招租报价为:本次招租的报价形式为暗标形式,以租金(元/平方米/年)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10元/平方米/年或10元/平方米/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实行上不封顶。标段1的租金起底价为105元/平方米/年起(含105元/平方米/年),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成交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开标。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租人拒绝其报名为: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原件及复印件;③礁矸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回执小票中付款人名称(或名字)须与报名人名称(或名字)一致,提交的资料名称均保持一致,否则拒绝其报名。
投标保证金:标段1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报名人必须在2025年11月27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账户,报名时携带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多退少补),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霞浦信用社;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礁矸经济合作社;
账号:201000049257843 。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 礁矸泰东河路店面房第1标段 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为:①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7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5年租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每年的租金均为成交价,5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实行先付后用。③招租人在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另行开具发票。成交价格不含物业费、不含税、不含水电等其它房屋使用相关费用,成交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④若新租户与新租户的最高有效报价有相同时,按照报名顺序号抽签决定,先抽中者为成交人。⑤成交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向招租人缴纳租房保证金,标段1:5000元,租赁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七、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00—10: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山前童家140号(霞浦行政执法中队院内)。
八、现场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9 时 00分止;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山前童家140号(霞浦行政执法中队院内)。
如有问题请咨询招租代理单位,最终由霞浦街道礁矸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招租人: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礁矸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贺治洪 电话:0574-86787232
招租代理单位: 宁波秉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琼燕 电话:0574-86833705
监管部门:霞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574-86787116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