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二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对柴桥街道红光村芦江小区2间店面房整体招租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店面房概况:店面房位于柴桥街道万景山西路,房号为 213号(面积约 104.04 平方米)、215号(面积约104.04平方米),共2间店面房,2间店面房整体招租不分割。注: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店面房的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承租限期:5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红光村村民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以自然户为单位(一户只允许一人参加报名)。
四、投标报价:本次招标的报价形式为暗标形式,以第一年租金(元/年)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100元/年或100元/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实行上不封顶。柴桥街道红光村芦江小区2间店面房整体招租项目租金起底价为73500元/年起(含73500元/年),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开标。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拒绝其报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能体现投标人为红光村村民,若未能体现请出示相关户籍证明资料);②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红光集体经济组织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若本人不能亲自参加报名,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被授权人为红光村村民,被授权人不能是另外的报名人或另外的被授权人)。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红光集体经济组织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0:30时,下午13:30—15:30时止。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红光集体经济组织(柴桥街道红光村洞桥头18号)。
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中付款人名称(或名字)须与报名人名称(或名字)一致,提交的资料名称均保持一致,否则拒绝其报名。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23万元,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报名人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账户,报名时携带收款收据,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多退少补),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 北仑农商银行柴桥支行 ;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红光集体经济组织;
账号: 201000049029754 ;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 红光村芦江小区2间店面房 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①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10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前3年租金及租赁押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前3年的租金为中标价,后2年的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5%,实行先付后用,租金三年一付,后二年租金在第四年使用前一个月前一次性缴纳。③租赁押金为5000元,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待租期满后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无损坏、无拖欠费用等情形发生的,无息退还。④招租人在收取租金及租赁押金时必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另行开具发票。中标价格不含物业费、不含税及其它房屋使用相关费用,中标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⑤本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当场以抽签形式产生中标人,若有原承租人时,同等报价下则原承租人为中标人。
七、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9:00-10: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柴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桥街道办事处B104室)。
八、现场开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9日09时30分止;
地 点为:柴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桥街道办事处B104室)。
如有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最终由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红光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招租人: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红光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74-86050669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静亚
电 话:13958311766
监管部门:柴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574-86786811